青年摄影展览
广州青年摄影艺术展始于年1月4日(原称: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展览),是与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的成立一脉相承,是广州地区青年摄影展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市性摄影展览,近20年来,为我市乃至广东培育和发掘了一批又一批青年摄影优秀人才。
活动内容要求一、宗旨: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深入生活、努力实践、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我省摄影艺术大繁荣、大发展。二、征稿细则: 1、凡在广州地区内工作、生活的青年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纪录、风光、舞台体育、人像人物、动物静物、创意及手机摄影七大类以及大学生(职中高中)组、广州市摄影奖。 3、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新意的作品。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历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历届广东省摄影展览、历届广州青年摄影十杰(十佳)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入选资格。 4、来稿只收电子文件作品,相机作品边长像素,手相尽量按原大尺寸,但必须在属性中看到拍摄的手机型号。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在电子文件作品中重命名写上带《》号的标题、作者实名、联系电话,例如:《美丽广州》 张三,。组照作品每幅按单幅要求之外,还需在末端编排顺序号码(1)至(8),每组使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需写明参加的类别,例如:大学生组。组照作品每组不能超过8幅,不符要求不予评选。
5、参展人员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但同一作品只能参加一类(组)别。每位作者可送纪录、风光、舞台体育、人像人物、动物和静物、创意及手机摄影七大类以及大学生(职中高中)组、广州市摄影奖。每类(组)作品最多可送8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6、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作品均不得以第二人称的名义投稿。 7、所有参展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所有来稿只需上传一次,收到回复即视为收到,不能多次传送邮箱,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12、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本届展览全部获奖(入选)作品在协会 参展作品按每类(组)来传送,如参加风光类的上传一次,参加人像人物类再上传一次,并在邮件标题上写上“第四届广州青年摄影展风光类”、“第四届广州青年摄影展人像人物类”,邮箱:
qq. 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约件,共个奖项。 纪录类: 入选5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7个。 风光类: 入选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7个。 舞台体育类: 入选4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 人像人物类: 入选5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20个。动物静物类:
入选2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2个。
创意类:入选10件,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手机摄影类: 入选5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7个。
大学生(职中高中)组:
入选5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7个。
广州市摄影奖:
入选20件,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3个。
五、纪录、风光、舞台体育、人像人物、动物静物、创意及手机摄影七大类以及大学生(职中高中)组、广州市摄影奖释义: 1、纪录类: 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 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景色类作品。
3、舞台体育类:
作品必须是有关舞台表演或及其连带的附属内容,所有涵盖体育方面的体育摄影作品。4、人像人物类:
作品以表现人为主体,包括室内外、风情类的人像人物。
5、动物静物类:
所有以动物和静物为主要被摄体的摄影作品。
6、创意类:
创意摄影题材作品(创意摄影题材作品请注明使用的创意手法和素材。投稿作品使用的主要素材必须通过摄影手段获取,创意摄影所有素材需来自本人);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7、手机摄影类: 特指使用通讯器材的手机摄影功能进行完成创作的作品,并利用手机软件进行二次后期创作,不得利用手机摄影功能以外的任何摄影功能和器材完成创作,不能输出手机以外的载体进行后期处理。手机摄影作品需在属性中查看到所有信息,包括手机型号等。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8、大学生(职中高中)组: 凡投送本组的参展者,年龄须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年9月——2年9月出生者。作者须在作品中注明出生年月,同时在获奖公示前提供本人户口本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组作者只限年龄,对参展作品不限类别。9、广州市摄影奖: 鼓励摄影家发掘广州摄影题材和推动广州摄影题材的创作,在各类、组以广州为题材创作的获铜牌奖以上作品中评出。广州摄影题材作品请注明拍摄地点和时间。广州题材是指在广州市各区内具有环境特征拍摄的作品。
六、参加费用:本届展览收参加费,每类(组)作品收费: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会员20元/类(送稿时长务必写上个人的姓名),非会员40元/类。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高级会士、会士、公安会员、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复印件)15元/类。参加费请汇入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帐 号:441160610 ◆请特别注意,请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汇款,这样才能显示汇款人的姓名!不可以在柜员机汇款,另外由于时间紧迫不接受邮局汇款报名。尽量用参展本人的姓名汇款,如由他人代汇款,请务必在银行汇单附言栏注明参加展览本人的姓名及第四届广州青年摄影展费用。七、截稿日期: 年10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八、评选日期: 年11月中旬。九、获奖入选作品公示日期: 年11月下旬。十、展览时间: 年1月上旬。十一、其它事项:1、作品入选后,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高精度(不少于边长像素)JPG格式电子文件;使用数字照相机拍摄的作品,由作者提供高精度(JPG格式,不少边长像素)电子文件,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展出,展览作品制作费用由获奖作者个人承担,每幅约元以下。 2、凡获奖作品颁发奖杯、证书;入选作品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享有无偿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和向非营利性的比赛、展览推荐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3、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4、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两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5、本简章由广州青年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十二、确认传送参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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